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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学

洛学,即指伊洛学派,理学派别之一。宋程颢、程颐所创理学学派。世称程颢为“大程”,程颐为“小程”,合称为“二程”。

二程为亲兄弟,均为河南洛阳人,长期在洛阳讲学,后来程颐又居临伊川,二人讲学于伊河洛水之间,因称其所刨学派为“伊洛之学”,也叫“洛学”。

北宋洛阳以程颢、程颐兄弟为首的学派。二程同受业于周敦颐,他们提出了理的哲学范畴,认为理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,“一草一木皆有理”。还认为理是天理,乃人类社会永恒的最高准则,并以此阐释封建伦理道德,把三纲五常视为“天下之定理”。

洛学以儒学为核心,并将佛、道渗透于其中,旨在从哲学上论证天理与人欲之间的关系,规范人的行为,维护封建秩序。

二程洛学是保守的和唯心的,但也包含有辩证法因素。他们承认事物是相互制约、发展变化的。

洛学奠定了宋明理学的基础,在我国哲学史上有重要地位。其后,宋代的朱熹、陆九渊,明代的王阳明,又在二程开辟的方向上发展了理学。宋明理学是宋代之后漫长的我国封建社会的理论基础和精神支柱,而二程洛学则开了理学之先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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